如果没有遗嘱,被
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按《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方法继承:
【一】首先是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只要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指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协商不成有争议,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标准: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