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受宣告
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死亡的效力具体表现为财产关系,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
债权债务要进行清理,
继承关系开始;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可另行缔
结婚姻;子女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可单方决定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