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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各大城市开建公租房:怎么建?怎么管?

2012-12-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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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国务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专家认为,将公共租赁房单列出来,凸显出国家的住房保障理念开始逐步转向对夹心层等中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另一方面

  近日,国务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专家认为,将公共租赁房单列出来,凸显出国家的住房保障理念开始逐步转向对“夹心层”等中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引导人们转变住房观念,减少商品房市场上的刚性需求,有利于抑制房价继续攀升。继上期的“租房好,还是买房好?”话题之后,我们又分别走访了专家、消费者和业界人士,从公租房的建设与管理两个层面进行了探寻。

  ——编者

  ●房源供应少,市场需求大

  租房为啥这么难?

  因为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子而被迫买房,变成“房奴”——这样的遭遇是许多城市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租房为啥这么难?“房源紧张是造成当前房屋租赁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北京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认为,由于当前租金回报率太低,许多房主宁愿出售,甚至任房屋空置,也不愿意出租。

  所谓租金回报率,就是年出租收益与房价的比率。一般认为,租金回报率不低于4%,住宅才具有通过出租获取投资回报的价值。然而,由于房价涨幅远高于租价,今年一季度,北京住宅的租金回报率为2.9%,上海的租金回报率仅为2.3%。

  与回报率低、存量房大量空置相对的,是庞大的求租需求。据链家地产统计,目前北京租房市场的供需比约为1∶3,“简单地说,就是一套房子有三个人要抢着去租。”

  此外,国内房屋中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中介机构数量庞大却没有形成规模,大部分中介服务只停留于介绍、撮合交易的层次,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誉度差,也难为租房者提供全面、满意的服务。

  4月25日,记者来到北京朝阳区安贞里的一家房产中介,听说要租房,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地询问了租金要求、租多久、几个人租等问题。记者问是否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去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工作人员回答:“只要有身份证、按时交房租就行了。”

  一位多年从事房屋中介工作的资深人士认为,由于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地下租赁市场大量存在;房屋出租人受利益驱使,采取各种办法规避管理,依法租赁观念淡泊,承租人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政府应当唱主角

  培育租房市场,关键是增加房源。“政府应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更多存量房进入租赁市场;更重要的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租不到房、租不起房’的实际困难,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租赁房供应体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近两年,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新亮点,公共租赁房以价格低、租住稳定、由政府组织建设和管理等,吸引了大量“夹心层”人群的关注。

  近期有调查显示,95.1%的人支持推广公共租赁房,72.4%的人认为公共租赁房为青年人提供了新选择,可以缓解住房紧张,超过1/3的人认为公租房“会让更多人租房而不买房”。

  顾云昌认为,“租售并举”应当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住房政策,这对于促进整个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目前,新加坡、东京、香港等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上,都是由政府唱主角。“只有强化政府的力量,增加房源供应,理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机制,才能将房屋租赁市场纳入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然而一直以来,房价才是全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管理部门、社会舆论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必须全社会‘强补课’!” 顾云昌说。

  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承租双方跨过观念的门槛,动员社会各界强化对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重要性的认识。租房者在租房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的品牌中介结构,不要“贪小钱、吃大亏”。“要让租房者和出租者了解房屋租赁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服从租赁管理,将依法租赁内化为一种自觉行为。”

  ●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尽快建立配套政策支持

  为“夹心层”提供低价、稳定、可供长期租住的房源,公共租赁房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期待。

  当然,公共租赁房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户籍门槛限制了公租房的受益面。在北京、上海等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的城市,多数新就业人员并非本地户籍人口。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一些城市的公共租赁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

  其次,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认定不清,也是公共租赁房发展的一大瓶颈。今年3月,青岛公布了首批公共租赁房项目的2440套房源,因其申请条件规定为“月收入高于610元,且最高不超过915元的市民”,光这条规定就把许多中等收入的“夹心层”挡在了公共租赁房门外。最后,仅有1600余户家庭入围,还有近千套房源闲置,有关部门不得不重新界定收入标准的范围。

  此外,如果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有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心和忧虑。

  “大量的公共租赁房投入市场以后,怎么管?政府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支持。”专家呼吁,国家应加快与公共租赁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专门的公共租赁房管理机构,并配备与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信用档案,将公共租赁房的管理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对接,逐步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保障性住房体系。[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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