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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55岁,在上海一家餐厅工作,因工作劳累身上患湿疹,餐厅让休息一周,休息期间去医院看病的路上被快递电瓶车撞倒,手腕骨折被迫又修养两周,餐厅表示休养期间不给工资并且要辞退我母亲,快递小哥表示只赔医药费,不赔偿误工费,请问这个误工费到底谁来承担?另外餐厅辞退我母亲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
2020-08-25 1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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