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4年6月24日深夜被玻璃割伤右脚踝关节前部,就近到兴国县客家路"快康诊所"治疗,治疗中多次提醒大夫仔细检查有没有伤及肌腱,回答说一定没有,于是处理伤口.一个月后发现伤口愈合了脚掌却提不起,到大医院检查是肌腱断裂,于是马上进行手术,现正在恢复中.治疗花去8000元. 2004年8月27日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9月27日开庭审理,确定了该诊所属于医疗事故,11月1日双方调解该诊所赔偿我标的的60%. 11月10日经本县人民医院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还能再次提起伤残诉讼吗?胜诉机会有多大?

劳动纠纷
2004-11-13 21:36: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10590
破产清算程序与强制清算程序如何衔接
强制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与强制清算程序如何衔接
医疗事故纠纷索取赔偿的三大途径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索取赔偿的三大途径是什么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5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4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