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律师,大家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公司从16年到现在(截止2020年8月份),缴纳五险,没有一金。因个人原因,工作发生变动,我离职后去了外地找工作,不在河南省了,去了另外一家私企上班,公司要从12月份开始给我缴纳三金(养老,医疗,失业),中间的9,10,11三个月我打算继续自己缴纳社保,后面从12月开始,新公司会开始交三金,请问我需要如何把原单位的已经缴纳过的社保转移到新单位,让新公司在它当地社保局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给我?求解答,谢谢大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