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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单位为复工,2-6月都按照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给补助钱,但单位把在这期间的加班折算为加班费时,将对应时长里已经下发的补助钱扣除了,这样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8-12 03:44: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的标准:1、加班是要双方同意的,公司以你不加班为由而开除你是没有合法原因辞退,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加班费由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差额

    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劳动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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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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