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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公司A与B公司签订外驻合同,本人被指派外驻公司工作,因身体有病,于10月13号留条离岗(B公司不承认批准请假,从而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11月1日返回公司,公司提出:按旷工处理,提出解雇,违约金为三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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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1 1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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