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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毕业刚工作时间不久的学生。在2004年,我被大连某公司录用,7月时,单位组织我们统一签订3年劳动合同。当时签写方法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组织到一起,然后将劳动合同发给大家,然后告诉我们合同中每一项的具体内容,我们按人家说的填写,再在上面按手印,将合同交给公司。违约金一项为:违约金为12个月当月工资!! 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国家对违约金是否有最高限额的规定?这么高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呢?

其它综合
2005-03-22 2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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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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