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10月11日,我和男友在南京新街口的世纪新浪手机城买了迪比特5688C手机,五天后手机出现问题,我们拿去检测,18日中午去世纪新浪又更换了一个同样的机型。我男友是北京的,只是来这边玩,他走时我们来这里问过售货员如果机子出了问题是不是可以寄来退掉。她说可以,我们也提了关于寄的过程中的时间问题,她也说是没事的,只要我们在北京也去检测,时间是可以扣除的。可是我男友拿到手机两天就又出了问题,21日拿去检测后就寄到了南京,到这里时是25日,可是我同学给我包裹单时已经26日了。我去世纪新浪要求退机得到拒绝而且态度很差。他们说检测单是当天有效的,可是没有任何人跟我说过,检测单上也没有写。他们说七天退货的时间已经过了,可是我们在北京检测的时间难道不扣除吗?我对这个品牌的质量已经不信任所以我想退掉。我觉得我没有超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