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离职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请问这个通知我一定要交到人事部么,交到我们部门的领导那里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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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
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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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发生
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劳动
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
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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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