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追问:我就是想问一下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会不会违法,因为合同上说了要提前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