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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儿子有一套定消房的产权,在房子造之前,他们决定把它卖掉,于是我们达成了协议,我们先给他们三万元定金,等房子造好后,他们交钥匙,我们支付剩余款项,但是没有写名违约要赔偿多少,签协议的人是我朋友,但是今年因为他儿子要结婚,他们不想卖掉房子了,于是打算退给我们定金,再赔偿一万元给我们,但是我们要求赔偿三万,加上定金就是六万,要是他们不同意我们就上告,房子产权是他儿子的,但是签协议的人是他,而且他们的是定消房,好象不能买卖的,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会赢吗?? 他们这种算不算欺诈行为??以下律师回答

经济相关
2004-10-22 23:23: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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