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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二月份入职新公司至今,公司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长达半年之久,本月初(7月份)我提出离职,并且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公司以“工作期间的劳动成功为公司所有”拖延不跟我办理离职手续!为此我去劳动监察投诉公司,没想到在此期间公司居然将我告到了“劳动仲裁院”并要求我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其它综合
2020-07-31 14:37:3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离职,可以要求工资。根据法律规定,拖欠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情况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 你好,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的。另外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呢?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话,你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补缴社保的,或者要求对方赔偿。网上很多问题一时半会儿讲不清楚,你可以来点咨询,我会指导你搜集证据,主张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有没有与公司签订什么保密协议 ?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 请问公司让你赔偿是以什么名义?你这边是否有相应证据证明离职完全符合规定?
  • 你好,公司让你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要求赔偿你什么东西呢?
  • 您好,请问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起诉您的呢?
  • 您好,这种情况积极应诉即可,尽可能地收集证据,必要时请律师
  • 未签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双倍工资赔偿
  • 赔偿什么?有何证据?建议带着诉状和证据材料约见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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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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