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平台上点了奶茶,喝了几口发现里面有小虫子漂浮,联系店家后他们承认是没有检查好,想退款给我,我不接受,让他们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对我赔偿1000元,店家不同意。之后外卖平台介入调解,给我方案是平台和店家各自赔偿我100元,我不接受,同时我也打电话给12331进行投诉了,目前还没有收到工作人员的回电,平台和我说如果工商局去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话我是任何赔偿都得不到的,是这样的吗?我照片,与店家的聊天记录,小票,奶茶都保留了,怎样才能让店家按照食品安全法向我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