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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 律师您好,本人2018年初于河北巨鹿县城购买一处住宅,购买时点买卖双方均不知该房产系保障房(原业主从开发商购买时可能也不知该情况,系开发商违规销售),合同约定待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再行交付剩余1万元房款,2020年来初步确定该房产不可交易的属性,我方是否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为由,主张该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烦请律师解答,感谢

房产纠纷
2020-08-27 02:37: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口头方式能解除吗 情况如下: 1. 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了首付一部份,其他以贷款方式支付。付了卖方首付款,交了相关税费,房产证在登记转移中;2. 由于客观原因,房屋不能贷款,只能改为现金支付,中介找卖方商量,卖方也认可此支付方式; 4. 买方认为中介服务有瑕缁,现金支付要减少总房价款,并说如果不少就不买了;5.中介方传达不买的意思,卖方也不卖了,三方约定去协商解除如何退钱之事,但没有达成一致,也没有写出书面解除的材料;6 其后,买方与卖方通话中因争吵遭到卖方辱骂,买方遂通过中介多次做工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7、卖方坚决不卖房,认为经过协商了,之前的合同已经终止。
  •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签合同,;  二手房买卖时怎样签合同  1、注意定金问题  按照司法实践,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按照《合同法》规定,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再要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注意对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  对于时间、方式以及交接中的问题,应尽量在考虑各种情况,尽量先进行双方商定,以免违约的发生。  3、注意其他可能争议的事项  
  •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三)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四)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 这个要看是否存在违约及相关的证据
  • 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达到为由解除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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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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