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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日已怀孕8个月,在**人民医院做彩超诊断孩子可能心脏有问题,10月10日再次检查时,孩子完全好了。所有检查报告单全粘在门诊病历后面。11月18日在**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女婴,而“门诊病历”被院方收走,索要多次不给。23日出院时“出生医学证明”上孩子健康状况“好”。孩子20天时查出患有先心病。再次索要病历时说已销毁。这几年来孩子单因患此病身体弱感冒、支气管炎、肺炎等病已花费2万余元,我们是农村人,又没有高收入,每年的收入还不够孩子的看病费用。因无证据,又没有资金求助律师,故拖延至今。

刑事案件
2004-10-14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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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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