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告对了方违法行为,对方找人多次主动拿钱给我,经多次的劝说下,我接收了对方的八千块钱,现在对方告我敲诈勒索,请问律师这属于敲诈勒索吗???再个案件已到法院了,在检查院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认罪认罚,在法院如果我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会判我实刑吗???谢谢律师给我解释。我冤枉不愿背这个罪名,我需请个专业的刑事律师

其它综合
2020-08-01 08:43: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追讨属于自己的钱物从理论上来说自然不算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法的债权自然不算非法了。如果只是态度强硬催帐不构成犯罪;如果有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等情况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你雇的人有伤害债务人的情况,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 单纯的帮他人追讨欠款,并未实施以另对方能够产生精神压力的方式威胁,不构成敲诈勒索。但是,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债务或者就债务的合法性与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人发生争议,债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实施了为了索取债务而任意占用或损毁财物、威胁、恐吓、拦截、辱骂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债务人报警后,警方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如果经警方处罚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因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无论是否超过24小时、无论是否实施了捆绑、侮辱、殴打等行为的,一概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帮助他人追讨欠款一方,如果无法就债务的履行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或者双方就债务的合法性发生争议,只能同过诉讼解决,不能实施上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否则必定担责。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请律师帮忙解决看证据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