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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公司毫无理由将我开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人社局说我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和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只能起诉,但是我在公司上班,每天打卡,服从公司管理,这算是劳务关系吗,我该如何做。(去了人社局才知道,我们不是和公司签的,是签在重庆一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劳务协议)现在我去起诉,请求确认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可以吗

其它综合
2020-07-31 08:57: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先到仲裁庭申请仲裁才可以。
    追问:现在是仲裁无法进行,因为我和他们签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人社局不管这个,要我自行去起诉。因为这个算是合同纠纷,适用于合同法,不适用于劳动法。不能走仲裁,他们建议我去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才可以走仲裁。这样可行吗。(仲裁人社局说不行,必须要确认是劳动关系,现在是劳务关系,不归他们管)
    解答:那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处理
  •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申请劳动仲裁的审理流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为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条件为: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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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