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我在19年1月28日至8月5日,在国家电网食堂上班,属于外包餐饮,期间我申请过多次要求给我交社保,他们都不给交,8月5日下了很大的雨,我上班路上是趟着积水去上班的,因为积水太深,下班时我得又趟水,在下班途中脚和腿受伤了,然后我就上不了班了,直到现在我都是一直在自费治疗,11.月28号,我去食堂领七月份和8月份的工资,餐饮公司的人非要让我签离职申请,否则不给钱,无奈我只好签字,因为我需要这些钱治疗我的腿病,我认为我下班途中受的伤,他们应该给我一定的补偿,但他们都不承认,说让我去找公司领导,但我不知道他们在天津的公司在哪里,问地址他们都告诉我,我拍工资条的照片,他们不让我拍,每次都只发现金,工服工牌都没有标志,我只有工作期间拍的照片,和办理健康证时所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