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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显示个人有未结算审批

房产纠纷
2020-09-05 23:35: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   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的提取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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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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