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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在北京八方达客运公交车上班,2007.9.19号签的合同,2009.6才给上养老保险,这合法吗,现在单位不给补缴养老保险要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0-07-17 09:58: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 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的,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 如果单位涉嫌违法解除的,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可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不合法,建议向社保局投诉漏缴养老保险事宜。
  • 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您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 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稽查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如果您因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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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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