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20年6月份我在公司上班出勤天数25天,月公休4天,端午节上班补休息一天,总的算30天,现在人事部门跟我们说没有算满勤的工资只能29天算,说现在在公司上班要出勤4个7天二于28天才能算有满勤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想请你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7-19 06:51: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得补休,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对于拖欠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1、《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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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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