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汽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车辆需要开回来在现场吗吗

房产纠纷
2020-09-20 07:4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想要办理汽车过户手续,首先就要过户双方当事人去到车管所,然后带上过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然后就要带上该车辆的行驶证,还要把车开过去车管所,然后检查车辆,然后再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再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完成过户了。
  •   因过户,确定双方的责任。  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  (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具体步骤: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   办理汽车过户手续,需要提供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车辆完整手续材料到车辆所属车管所,车辆到场,违章处置完毕,车辆经过检查没有问题,双方签字申请办理车辆过户。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