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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1、就是我是今年4月24日提交辞职信的,但是现在离职手续还没有办理,主要是有一下应收款没收回来,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社保、公积金、工资5月份已停发。 2、公司薪酬是按基本公司和提成发放,基本工资很少,主要靠提成,是做的项目资金到位才结算提成奖金,现在有很多项目应收款未到账,原公司领导说要是三个月到账全额计算奖金,6个月按一般计算,9个月后到账不计算,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若不合法,怎么解决,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7-11 19:58: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 你好,劳动合同有无关于提成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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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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