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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的一名小工,在干活时因人员不足,就打电话叫朋友过来打工挣钱,朋友没空,就推荐了其他朋友过来,结果那个人干活时摔死了。请问谁承担责任???我需要赔偿么?

劳动纠纷
2020-07-08 15:46: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在工地摔死,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签了劳务合同受伤,由派遣公司负责为你办理赔偿,用工单位只是协助办理。因为它的各种社会保险均有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雇工在施工工地意外摔下受伤,作为包工头的你需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但由于你并没有施工资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 这个情况,当然是由工地负责任了。
  • 你好,你们上面有公司吗?如果有公司的话由公司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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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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