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离职,三十天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能说走就走。
二、与单位协商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果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协商也不需要单位同意: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