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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间酒楼上班,上个月25号交了辞工书,到今天了就是不批,工资也没有发,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劳动纠纷
2020-06-30 02:29: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给工资。
  • 即使用人单位不批辞职,劳动者仍然可以拿到工资,只要劳动者的辞职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违法表现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确立的初始阶段,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后的合同条款,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劳动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特殊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劳资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背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劳资双方,特别是资方往往在试用期上有违法表现。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向有关单位提出诉求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证据,由单位负责举证。
  • 可以直接投诉举报去劳动局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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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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