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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月份进场工作。并没有跟工厂签定劳动合同,直到3月份,工厂拖欠我2个月的工资。我提出辞职,但是厂长不给批准。并且强制让我做满1个月后才可以走。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离职。并且拿到我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07-03-06 18:18:2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辞职走人并拿到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 怎样提起劳动仲裁。可以指教一下吗?
    谢谢
  • 劳动局有没有权利管这种事
  • 你完全可以随时辞职,若单位拒绝发放工资,可提出劳动仲裁
  • 我和蒲江县人民医院签的合同在2006年6月到期,医院没再和我签,但我一直在那上班,3月5日我交了辞职书,就没去上班了.医院今天打电话叫我回去上班并叫我陪培养费等钱.我觉得我不应该去上班了更不该陪钱,因为合同已到期.请问我辞职后要陪医院所说的培养费违约金等钱吗?一定要等他通知我吗?
  • 一定要等他通知我我才不去上班吗?
  • 1,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仲裁申诉书,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缴纳300元仲裁费。
    2,仲裁请求是要求支付2个月的工资和该两个月工资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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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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