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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损失数额标准是多少?

刑事案件
2020-06-21 23:4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 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法律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什么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导致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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