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江西一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中国法院网讯(廖安生李亮亮)一男子因车辆被扣押,为报复运管所工作人员,故意在汽车站内对自己本人、工作人员泼洒汽油,并意欲点燃,危害公共安全。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曾某系江西省兴国县人,2018年3月4日8时许,曾某驾驶粤V××××....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护为危险驾驶罪
甲男,乙女是前恋人关系,在甲乙二人尚没有明确终止恋爱关系时,经过女方允许,男方从女方的银行卡上购买手机消费了8000元,临走有从女方手里要走现金1000多元,之后男方更换了电话号码,与女方断绝联系,在2014年8月25日,女方开车在公路上遇到驾车去钓鱼的男方,遂驱车追赶,多次抹停男方,但男方并没有停车,而是想通过快速行驶来躲避女方的追赶。最后,造成两车发生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