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98年9月我受其他4人的口头委托给他们代工开采金矿,(其中两人是国家公务员,不便出面)他俩陆续交给我现金7万元用于投资,我给打了收条并注明了用途。出的矿全卖给当地选矿厂。2002年通过我他俩从选厂领走2万元。剩余款选厂至今未付。2004年7月6日他俩以合伙纠纷的案由起诉:1要我归还现金5万元;2要我承担本金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诉讼费由我承担。 注:我只是他们的代工头,到现在我的劳务费和工人的工资都未付。

建筑工程
2004-08-06 22:11: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外恋离婚证据怎么举证
765
保险公司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保险公司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民法典 461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借款人不按时收取借款的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
民法典 622
借款人不按时收取借款的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误工费怎么要
交通事故赔偿 60
被撞了去医院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45
事故理赔误工费怎么样算
交通事故赔偿 35
出车祸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 45
车祸误工费用由谁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5
车祸误工费怎么样计算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