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内房产证写的一个人的名字,不属于单独所有,而是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即使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属于个人单独所有,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除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财产外的财产。所以婚内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不属于单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