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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加班145小时一个月 后面结算工资 老板说只算100小时 他说按照劳动法加班不能超过100小时 多出来的45小时 不给我算 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3-01-26 10:41: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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