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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抵押尚未还清,是否可以帮房子转让给亲属或者朋友?期间贷款还是有本人来偿还吗?

房产纠纷
2020-06-10 13:51: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议有效,但是风险很大,将来过户也有问题。
  •   通常情况下办理住房抵押贷款应当满足办理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受益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但需通知抵押权人。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个人认为,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在房屋解除抵押登记之前,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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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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