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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聚众打架打一个人,那些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能负刑事责任么?或者监护人会负刑事责任么

刑事案件
2020-06-12 02:58: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有两种可能,即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未成年人犯罪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旦构成轻伤,就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条件。如果是寻衅滋事,造成轻伤后果也属于构成该罪的情节恶劣的条件,也可能涉嫌犯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参考法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等。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具体的年龄来盘对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以教育为主,使其明 辨是非,不再给予处罚,更有利于其 成长。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应当采取从轻或减轻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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