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和平里东街6号开了一个烧烤店,但是房子是租来的,当初花了6万元转让费.然后我家也交租金了,现在离合同期满还有两年的时间.可是这个地方要拆迁.然后房子的所有人想要独占那笔补偿费,他的理由是房子是他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的第二章第13条中\"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写着\"房屋承租人\" 我的朋友,他是学法律的,他说国务院的只是框,主要是看地方的法规.地方的我又没有查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