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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吧上班,扭到脚了脚还没好老板让我去上班我拒绝了,但是还在试用期又不可以辞职,我去辞职老板不批准,他说我只能自离不能辞职,我已经上了一个月的班了,我可以拿到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20-06-10 09:11: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虽然法律没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书面通知, 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并保留送达证据直至相关手续办理完结。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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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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