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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2000年我的父亲不幸去世,03年我准备把房子拆了重建,当我请人把房屋顶瓦片拆了后,隔壁的一户人家来干涉,不让我造。我去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如果隔壁不同样就不能造。后来,我也没办法,他家人多,我家就我一人,而房子又拆了一半,此时隔壁的来说买给他,我当时也无奈,四间房子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并签了协议。现在我一无寸地。 事后我一直后悔,很自责,后来我看法律书,上面说的集体土地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而我的房子又以拆了一半。 问律师:我这样的转让协议有效吗?我能否向法院起诉房子转让协议无效啊?

房产纠纷
2007-02-24 16:09: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 可是我是我当初卖房也是没有办法的,房子已经拆了快一半,就剩下四堵泥墙,不是完全意义上房子,而且后来邻居买去之后全部拆了,做了花园用,他自己家本身的房子很大,面积很宽。请问如果是本村的村民买房,他自己又有一处住宅,还可以买别人的房子吗?还有,我这样的情况他是不是算买土地的,法律规定土地是任何人都不能买卖的,这样是不是在买卖土地啊?
    我如果以上述的理由起诉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拿回宅基地,有胜诉的希望吗?
  • 这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
    如果你是唯一继承人,你有权作为卖方签订合同。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买卖,只不过买方必须是一村村民。既然买方是你邻居,一般应是一个村的吧。
    所以,既然合同签订确实是你真实意义表示,该合同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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