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姑父是**房地产公司的员工,2003年够的他公司位于湖州钱庄公寓二期公寓一套,后有意转让与我们,并于2003年11月30日与我们签下协议由于当时房子还在建造没有房产证所以不能实际转让,现在房子价格涨了他们不愿原价转让给我们了想收回房子.当初协议内容是这样的: 收条 今收吴柏年我母亲人民币XXXXXXXX元正(是大写)是转让潜庄二期50-406#预付款. 吴XX我姑父 2003年11月30日还有房子的预售合同也在我们这里.其他没有什么了!当初房款20多万是我们去付的,现在房子涨了他想收回房子,请问是不是能这样做,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我们当然是不想把房子给他们的.要是打官司是民事诉讼时间比较慢.请问你申请仲裁吗?我们能拿到房子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