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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2019年12月31日交房,且合同上注有逾期90天内交房不算违约,现在如果是6月30号交房算逾期交房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多少天?房产要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3-01-26 22:57: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
    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
    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
    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则出卖人已经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
  • 你好,算逾期交房,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解答:你好,按合同约定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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