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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走路的时候,两个人相互挨了一下,其中一个人不小心摔了一跤,当时脚破了点皮,过了半个月,对方说脚肿了,要赔偿,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0-06-04 17:22: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是故意也没有重大的过错的话,您这边是不用负责的,而且对方也无法证明过了半个月的伤害是由您造成的,这边建议您再具体和我说说情况,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来电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我的主页里就能够找到我的联系方式。
  • 你好!需要对方证明脚肿了和你们那天相互挨了一下有关系。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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