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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在一个企业工作了19年这个企业只给了我9年工龄,那时刚好50岁到退休年龄,可现在已53岁了,自己还在每月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300多,现在岁数大了也找不到工作,体质又不好,一只靠吃老本,都快撑不下去了,像我这样能申请享受退休养老保障吗?

劳动纠纷
2020-05-25 17:46: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找你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含缓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经批准办理缓退手续的,缓退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补足前,个人账户金可以继续使用,但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其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计算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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