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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今年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但是原单位因为改制在很多年前变成了新厂,我爸已经办理买断。人事档案在原厂留守处管理。在办理退休过程中发现人事档案在1997年之后没有记载,一片空白。社保说这种情况需要找到对应年限的工资台账也可证明。但是现在原厂留守处和新厂均说找不到台账,可能被卖废品了。现在我爸无法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想请教您一下,看应该怎么办呢。谢谢啦,大律师~

劳动纠纷
2020-05-27 01:35: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 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 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根据国家的相应政策制定)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局
      申办对象资格:
      1、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社保局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 办理退休需要提供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手册、个人申请、缴费明细表等材料。下面,办理退休的相关事宜。   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岁,男工人55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一、办理退休需要携带的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个人申请;   5、《退休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账户记账明细表》   二、办理退休的程序:   1、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前退休需提前2个月),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载明出生年月、工作简历、工种(岗位)履历,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   2、所在单位就申请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种(岗位)履历等情况进行7天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复审。   4、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表格及缴费记录进行审核,并核算基本养老金,核算完毕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和《退休养老证》。   6、社保经办机构自职工被批准退休的次月,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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