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银行工作,2002年的时候,因为弄错帐了,就从别的帐户上挪用了15万抵帐,后来2004年又因为要补上这部分钱,利用系统的功能把上千户长期不动帐户中的钱扣掉补这部分钱,还把我母亲存在行里的30000块钱挪用了(我母亲不知道),同时又挪用了部分资金买彩票,2006年又挪 用了20多万买彩票,没中奖,2006年底,我母亲要买房子,取钱,我挪用了3万给了我母亲 ,我想知道我挪用我母亲的3万块钱算不算挪用公款,会不会牵连到我母亲(我母亲当时不知情),象我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能力还挪用的公款,会判多少年?

刑事行政
2007-02-08 09:55: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