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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四是保定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股东为赵四和另一个自然人。赵四欠该公司80万元,无力清偿。赵四拟用某研究所价值80万元的设备和软件清偿自己对公司的欠款,该研究所为赵四的“独资私营企业”,目前正常经营且存在大量债权人。

证券投资
2004-06-22 07:26: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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