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处院,院里有18间房,集体红本土地,之前是村里的小学校,被一个人从大队租用来办公,和一片种植土地,土地是租赁30年,几年过后赔了,这个人就把这个院子转让给我家了,当时说的是买断,后来又说30年,弄的挺乱的,现在里面建了单板彩钢厂房,一大一小,还有一个二层样板间,政府下令按违建限期拆除,说没有规划证明,已经下通知了该怎么办?是,说不服可以写行政复议书,这样算违建吗?如果拆了还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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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书面通知您拆除吧,是哪级政府?通知或其他名称的书面文件中应该有相应的救济渠道。对于违建的认定至少需要县级土地规划部门认定的,不是其他部门说是就是的。拆除之前就拆迁事宜签订书面补偿协议,没签订协议之前您最好不要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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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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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可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上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应当是遵从。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
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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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上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应当是遵从。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
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什么时候申请复议?
60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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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和罚款实现,下了通知可以选择复议,拆迁应该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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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