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人有三个儿子,老大搬出去住了,现在老二和老三都在一个院子里,老人把宅基地全分给了老三名下,(老二住的房子也分给了老三)并且在村里留了底。现在老二一点也没有,现在有办法把老二现在住的房子那一部分宅基地拿回到自己名下吗。如果能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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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有一下几种,每种继承的继承方式,分配方式都不一样。
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
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
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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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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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
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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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