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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给男方了,现在男方想把孩子给女方一个,协商女方不要,我想问的是起诉能再判给女方一个吗

民事相关
2020-08-15 14:27: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 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祖父母是否要求且有能力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判给女方;10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参考子女的意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第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6条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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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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