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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于今年3月19号在某公司就职 签订 本公司网络采购一职 签订工资为试用期1-3个月 工资4000 转正4500 目前未转正 到今天5月8号 公司以网络采购人手太多为由 要帮我调岗到生产部门 担任生产计划员 工资不变(真实理由为招不到生产计划员)本人认为自己不适合该岗位 故想辞职 但是劳动合同签订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通知书 我该怎么样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20-05-10 22:03: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通常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可以直接离职。
      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双倍工资赔偿。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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